【职称、其他】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5-07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充分发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现就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申报项目竣工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

3、申报项目未参加过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评选。

二、申报及考核推荐程序

1、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浙江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工程符合性审查表》(附件1)、《浙江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2),并上报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

2、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应当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鲁班奖复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企业申请参与鲁班奖评选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平排 序,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省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鲁班奖申报及考核推荐工作,规范考核推荐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推荐,不得限制排斥外地企业承接的项目参与鲁班奖评选。

2、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应对申请参与鲁班奖评选项目的申报条件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核查项目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甩项申报”“搭车申报”等问题。发现存在项目“甩项申报”“搭车申报”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该项目考核推荐资格。

3、各申报企业、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应积极配合鲁班奖工程预查工作,做到应查能查、应查必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请客送礼,不得超规格接待;如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4、省协会将按照《浙江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推荐管理办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抽取专家组成鲁班奖工程预查组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参与鲁班奖评选的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工程实体质量评价和评审委员会评审。

项目实体质量检查时间由省协会另行通知,时间待定。

省建协质量安全部联系人:许杭,联系电话:0571-87248072


附件1:浙江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工程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2:浙江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件3:申报项目概况汇总表

附件4:预查评审专家承诺书

附件5:预查评审项目承诺书

附件6:受检项目满意度征求意见表

附件7:预查专家工作反馈表

附件8:浙江省鲁班奖预查接待工作要求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