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其他】省建设厅关于增补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的通知

2026-03-31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力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专家评审效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增补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记录良好;

2. 熟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掌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和表达能力,积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专家工作;

3.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较强的检测技术能力和丰富的检测经验。

4.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专家工作时间。

5.五年内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专业分类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室内装修)及化学、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各专业方向具体能力要求见附件1。

三、推荐范围

浙江省内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被授权的报告批准人,优先考虑有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审经验的人员。

四、增补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的专家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供《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附件2),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

(三)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对推荐专家相关材料真实性,坚持好中选优,并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上盖章确认后,于2026年4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省建设厅组织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委员会进行资料审查、面试后,择优确定专家,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钟发宇,联系电话:0571-81050845。

附件:1.各专业方向具体能力要求

          2.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

          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1-3.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