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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提高我市勘察设计与施工图审查质量,依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杭建法发〔2026〕50号)的要求,市建委即日起启动2026年度第一次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在“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杭州)”(以下简称“图审系统”)中完成施工图审查或免审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试点区抽查项目。
(二)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经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所有住宅品质提升建设试点项目。
二、检查组织和形式
(一)由市建委(审批处)牵头组织,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配合实施,同时组织第三方专业力量作为技术支持。
(二)本次检查采取线上检查方式。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市建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抽取受检项目,发出检查通知。
(二)企业自查及补传应备案材料阶段。考虑到部分单位存在未及时上传相关材料的情形,请各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及时自查并补传所有应备案材料,补传材料时间截至2026年5月6日。
(三)检查阶段。市建委组织专业力量、依据相关法律标准、按照检查内容及要点,对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及材料开展线上检查。
(四)复核阶段。市建委收集汇总检查过程中的问题线索,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对问题线索进行复核。
(五)处理阶段。依据复核结果,依法做好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文件质量。重点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省规定应当审查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等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的情况,以及按有关法规与程序要求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设计变更)的情况。
(二)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建设单位是否按要求提供送审资料;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出具的技术成果签章等责任是否落实;审查机构审查行为是否规范。
具体检查要点与内容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相关单位如需补充上传设计变更等材料,请务必按前述时间要求将材料上传至图审系统,逾期则不再视同项目成果材料。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建委将按规范程序进一步调查核实,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配合准备并认真支持。
(二)严肃纪律要求。各受检单位要以诚信负责的态度配合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违规请托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检查人员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泄露信息和谋取私利。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检查要点与内容表.doc
2.项目清单.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王梅,联系电话:0571-8508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