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行业协会、研究院所
行政主管、交易中心
党政机关、群团机构
其它组织、企业单位
访 客 数:
浏 览 量: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
为落实好“建筑赋能乡村 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激励政策,现就下乡服务情况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需要登记下乡服务情况的签约建筑师、工程师,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登录浙江省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农房浙建事”,网址:https://nfzjszlb.jst.zj.gov.cn/sfc/#/login),在“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模块填写和提交《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情况表》(附件1),系统依次推送给签约行政村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村负责人于5月20日前在线填写确认意见并签字提交,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5月25日前核实情况并在线填写核实意见,再下载《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情况表》并盖公章扫描上传。
建筑师、工程师自行下载盖公章的《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情况表》PDF文件,作为职称评审相关证明材料,1个自然年内到乡镇、村现场提供服务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视同60个继续教育专业学时。
附件: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情况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