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其他】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

2026-05-15

市直有关单位,区、县(市)住建局,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45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6〕8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等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6〕8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资格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量化评分标准详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二)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

(三)加大在山区海岛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对淳安县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工作年限满10-15周年的计2分,满15周年但未满21周年的计4分,工作年限满21周年以上的计7分。其余区、县(市)按照原标准量化赋分。

(四)规范工程业绩等佐证材料。

1.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员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必须是有第三方证明的,如带图审章且含名字的设计图纸、有各方盖章的图纸会审签到资料、过程中有五方主体单位盖章的技术往来资料等。仅有单位证明不属于有效完整佐证材料。

2.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详见附件4。

(五)实施评审面试。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量化评分的申报人员实施评审面试。届时,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未接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无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等级,评审结果不予通过。评审期间,申报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关注通知信息,准时参加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不到达面试现场,视同放弃面试。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申报。如实完整申报,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2.单位审核。各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区、县(市)受理点,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自评分申报表(详见附件3)。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申报单位负责。

3.审核推荐。各受理点应有效推进辖区评审工作。接收申报材料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申报资格以及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的核查力度,并及时通过系统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6;各区、县(市)受理点及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和受理点地址详见附件7。

五、申报纪律

(一)严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

1.2025年度评审未通过又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2025年度申报截止日期(7月25日)以来新增开工工程项目业绩证明,由管理系统提示新增的工程项目业绩信息(包括政府类、企业类工程项目业绩信息)。如无新增开工工程项目业绩的申报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因个人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1.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假刊或在《中国建筑业年鉴》《基层建设》等套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假冒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国家科技成果奖证书》,或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及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下载的页面截图作为其工程业绩证明存在业绩造假行为,或存在其他造假行为的,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2.对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发生申报人员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涉密管理。各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上传涉密的项目工程及其他涉密信息(如:机密、内部、领导批示等文件和资料)等。

2.各申报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等各项要求,规范申报内容,履行申报流程及要求;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不制造、变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各辖区企业申报人员,应选择申报单位所在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点申报;市直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选择市直单位受理点申报。

3.各企业要做好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要强化申报管理;对非本企业(单位)工作业绩的申报要核验原件查证,申报人员需向申报企业(单位)纸质报备留存,认真履行审核鉴证,坚决遏制制假、造假歪风,倡导诚实守信并及时做好评审结果下载、归档工作。

4.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及市直单位要合理组织辖区或所属企业的申报管理,做好指导培训及服务工作。落实专人,组织完成申报管理;要依据资格审查的要求,完成资格审核、补正及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不予推荐;要加大对制造、变造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3日,各区、县(市)受理点(含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时间)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71-85254245、0571-85254128

附件:

1.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doc

2.全省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汇总表.doc

3.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自评)表.docx

4.工程复杂程度一览表.doc

5.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doc

6.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

7.市建委和各区、县(市)受理点、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受理点地址.doc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范本).doc




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